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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06日 17:50  浏览次数:

各位毕业研究生:

根据山东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鲁人社函[2017]31号)和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山大学字[2014]8号) (附件1)相关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就基础医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1.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中“评选条件(五)”补充为: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(含校级)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研究生”、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称号,获得校一、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,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,在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,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;其他条件不变。

2、优秀名额分配情况:省级优秀毕业生5人,校级优秀毕业生9人。

3、评审资格:符合“评选条件(五)”的应届毕业生都可申报,非应届毕业生不可申报。

4、评审方式:基础医学院采取同学申报,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。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提交如下材料:(1)、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》一式两份(见附件2) (2)、成绩单原件一份。

5、接收材料截止时间:3月8日上午11:00。联系人:姜昆 电话:82565

附件1: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

附件2 优秀研究生评审表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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